近期,一起由網約車引發的“開門殺”事故再次引發了公眾對交通安全的關注。所謂“開門殺”,是指乘客或司機在打開車門時未能留意到周邊的車輛或行人,導致他們與突然打開的車門相撞,進而造成傷亡。
據揚子晚報報道,這起事故發生在廣東佛山。當時,網約車司機黃某搭載乘客袁某行駛至一禁止停車路段,但黃某仍選擇靠右停車。兩人正忙于結算費用,完全忽視了觀察后方來車的情況。袁某在未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從后座左側打開車門準備下車,結果后方騎電動車的羅某不慎撞上車門,受傷嚴重,送醫后不治身亡。
交警部門對此事故進行了調查,認定黃某在禁停區違規停車,且未能提醒乘客確認安全再下車,應負主要責任。而袁某在未觀察后方來車的情況下直接打開車門,導致他人死亡,也需承擔次要責任。
經過法院審理,綜合考慮黃某對被害人家屬進行了賠償并取得諒解等情節,最終以交通肇事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袁某也對羅某的家屬進行了民事賠償。
這起悲劇再次提醒人們,下車前必須警惕周圍的車輛和行人。盡管目前部分新能源車型已經配備了預防“開門殺”的功能,但司機和乘客的安全意識仍然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