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音著協)公布了一則關于其與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酷我音樂)之間音樂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的最新進展。據悉,音著協已正式接收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此案的二審判決書。
在二審判決中,法院明確駁回了酷我音樂的上訴請求,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結果。一審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定,酷我音樂的行為已經侵犯了音著協對特定音樂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并據此判定酷我音樂需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向音著協支付近12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一審法院在判決書中詳細闡述了判決依據,綜合考慮了涉案作品的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侵權方式、侵權性質以及酷我音樂的過錯程度等因素。法院認為,這些因素共同構成了對酷我音樂侵權行為的全面評估,并據此作出了公正的裁決。
音著協還透露,他們已多次對騰訊音樂集團提起侵權訴訟,且已有多起訴訟案件獲得了法院的生效判決,均認定騰訊音樂集團旗下的平臺存在侵權行為。目前,仍有包括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以及全民K歌在內的多個平臺涉及的維權訴訟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之中。
音著協的這一系列行動,不僅體現了對音樂創作者權益的堅決維護,也向整個音樂行業發出了明確的信號:任何侵犯音樂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這不僅有助于維護音樂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也為音樂創作者提供了更加堅實的法律保障。
隨著數字音樂市場的不斷發展,音樂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問題日益凸顯。音著協的這一系列維權行動,無疑將為推動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保障音樂創作者的合法權益發揮積極作用。
同時,這也提醒了廣大音樂平臺和服務提供商,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尊重音樂創作者的權益,共同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的音樂市場環境。
未來,音著協將繼續加大對音樂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保護力度,為音樂創作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法律支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