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協與網信辦聯合發布新一期“科學”流言榜,針對廣為流傳的“手機電量必須用盡才能充電以延長電池壽命”的說法進行了官方辟謠。
這一誤區的根源在于過去鎳鉻電池的記憶效應,該效應會導致電池在未完全放電的情況下充電時,電池容量暫時減小。然而,現代手機普遍采用的鋰電池技術已不存在此類問題。
鋰電池的壽命主要取決于充電周期的完成次數,而非單一的充電行為。實際上,“電量用盡再充電”的做法對鋰電池而言是有害的,因為它可能會損害電池的容量。
正確的鋰電池使用方法是,在電量未滿時即可進行充電,避免電量完全耗盡,同時也應避免過度充電。專家還提醒,手機充電時應在常溫環境下進行,以防止電池因高溫而永久損壞。
若手機長期不使用,建議將電量保持在約50%的水平。這是因為,如果電池在電量完全耗盡的狀態下長期存放,可能會進入深度放電狀態,導致無法再次充電。
通過發布這一流言榜,北京市科學技術協會和網信辦旨在向公眾普及科學知識,糾正關于手機電池使用的常見誤區,引導大家更加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