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產品召回制度迎來了其發展歷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二十周年紀念。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公告,回顧了這一旨在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安全的重要制度自2004年10月1日施行以來的顯著成就。
據官方統計,截至2024年9月底,我國已成功實施了3023次缺陷汽車召回行動,波及車輛總數高達1.12億輛。其中,因市場監管總局介入調查而促成的召回案例達596次,涉及車輛5695.10萬輛,占據了總召回量的半壁江山,即50.99%。這一數據不僅彰顯了監管部門的積極作為,也體現了制度的有效性和威懾力。
在消費品領域,召回制度的實施同樣成效顯著。截至同一時間點,我國已累計開展了5549次缺陷消費品召回,涉及產品數量高達1.04億件。其中,受市場監管部門調查推動的召回次數達到4979次,召回產品數量7208.2萬件,占比高達69.2%。這些數據不僅反映了我國在保障消費者安全方面的堅定決心,也體現了召回制度在提升產品質量、促進市場健康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
經過二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國的產品召回制度已經從最初的汽車產品領域,逐步擴展到消費品、不安全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特種設備、環保等多個領域,覆蓋了500余類產品。這一制度的不斷完善和拓展,不僅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加全面、有效的保護,也為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在此期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還陸續發布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等20余部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為產品召回制度的實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這些法律法規的出臺,不僅規范了召回程序,明確了各方責任,也提高了召回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