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種新型的逃票手段在公共交通系統中引起了廣泛關注。據報道,部分乘客利用支付平臺的乘車碼功能進行不當操作,以逃避支付車票費用。
這種逃票方式的具體操作頗為復雜。乘客在進站時,會正常使用第一個支付平臺的乘車碼,完成進站手續。然而,在出站時,他們卻轉而使用另一個支付平臺的乘車碼,并利用該功能中的“入站記錄缺失”選項,手動補錄入站信息。這樣一來,系統就無法準確計算出乘客的實際行程費用,從而達到逃票的目的。
為了驗證這一逃票手段的有效性,有測試者進行了實地操作。他們同時在手機上綁定了兩個支付賬戶,并從將軍澳站乘坐至羅湖站。按照正規流程,使用八達通支付的車費應為50.1港幣。但測試者通過謊稱從上水站入站,出站時僅支付了26.5港幣,成功少付了近一半的車費。更令人驚訝的是,進站時使用的第一個支付平臺乘車碼,雖然處于“已進站”狀態,但只需手動完成“出站”操作即可解鎖,且未產生任何扣費。
逃票行為不僅限于普通車廂,特定情況下還可能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例如,從羅湖或落馬洲站乘坐頭等車廂前往金鐘站的乘客,正常票價高達111港幣。但如果謊稱從會展站乘坐普通車廂入站,出站時則只需支付4.9港幣,逃票金額超過百元。
面對這種逃票行為,相關部門已經采取了嚴厲措施。根據規定,一旦被發現違規逃票或濫用車費優惠,乘客需額外支付高達1000港幣的附加費用。對于無票乘車或未支付車費的乘客,更是最高可處以5000港幣的罰款。法律界人士也指出,通過乘車碼逃票的行為可能構成行騙罪,一旦定罪,逃票者將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刑罰。
公共交通是城市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逃票行為不僅損害了公共交通企業的利益,也破壞了公共交通秩序。因此,我們呼吁廣大乘客自覺遵守規則,共同維護公共交通的公平、公正和有序。同時,相關部門也應繼續加強監管和打擊力度,確保公共交通系統的正常運行和乘客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