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以及民航局近日聯合發布了一項重要公告,旨在推動我國民航旅客運輸服務進入全面數字化時代。自2024年12月1日起,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將作為全新的電子發票形式,在民航領域得到廣泛推廣。
此舉預計將極大地方便旅客的出行體驗,同時簡化單位的報銷流程。旅客將能夠通過航空公司或代理的官方網站、移動應用或服務熱線等渠道,在行程結束后180天內申請電子行程單。這一新措施不僅免去了紙質行程單的郵寄費用,還通過自動化和智能化的服務滿足了旅客的多樣化需求。
對于單位財務人員而言,電子行程單的推廣意味著可以實現報銷、入賬、歸檔和存儲等業務流程的無紙化管理。他們只需登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就能輕松查詢增值稅稅額并進行勾選抵扣,從而省去了繁瑣的計算過程,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
公告還設立了一個從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過渡期,期間紙質行程單、電子行程單以及其他發票將并行使用,以確保平穩過渡。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三者之間不可重復開具。
隨著電子行程單的廣泛采用,預計紙質行程單的使用將大幅減少,進而顯著降低與之相關的印制、發放、回收及系統維護成本,為整個民航行業帶來實實在在的經濟效益和環保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