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全面保障困境兒童的個人信息安全,維護其合法權益,民政部攜手其他17個相關部門,共同發布了《困境兒童個人信息保護工作辦法》。此舉旨在規范困境兒童個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構建一個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
該辦法明確要求,在組織實施社會救助、慈善幫扶以及關愛服務等各類活動中,民政部門需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困境兒童的個人信息得到妥善保護。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家庭狀況、健康狀況等敏感信息的保密處理。
同時,辦法還強調了對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相關社會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指導,要求他們提高信息保護意識,嚴格遵守信息保密原則。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等基層工作人員也被納入監督范圍,以確保信息保護工作的全面覆蓋。
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工委以及參與兒童關愛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在開展家庭教育指導、關愛服務等活動時,如需處理困境兒童個人信息,也必須嚴格限制在活動所必需的最小范圍和限度內,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信息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還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將困境兒童標簽化,不得利用他們的個人信息進行炒作、博取眼球或賺取流量。同時,嚴禁利用困境兒童個人信息進行募捐、直播帶貨等商業活動,以確保他們的尊嚴和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