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智能網聯電動車輔助駕駛功能的二手車交易糾紛案引起了廣泛關注。案件的焦點在于,二手車的購買者在購車后發現車輛的自動輔助駕駛功能無法使用,從而引發了法律糾紛。
事件的起因是江蘇的黃先生以24萬元的價格從鄧先生處購買了一輛二手電動汽車。然而,僅僅使用了一個月,黃先生就發現車輛的自動輔助駕駛功能失效。在與車企聯系后,他得知了一個令人驚訝的事實:這輛車實際上是三手車,并且其自動輔助駕駛功能是付費使用的。
據車企透露,該車的第一任車主周先生曾以每期1111元的價格,通過38期的分期方式購買了自動輔助駕駛系統,總費用超過44萬元。然而,在周先生將車輛轉讓給鄧先生時,并未告知這一需要付費的功能。更為復雜的是,周先生在轉讓車輛后仍然繼續支付該費用,直到第30期時停止續費,此時還剩8888元分期未付。
由于周先生停止續費,車企在與周先生確認后關閉了該車的自動輔助駕駛功能。這導致黃先生在購車一個月后無法使用這一功能。車企表示,若要重新開通該功能,黃先生需要額外支付45000元。
黃先生認為鄧先生在售車時未告知這一重要信息,構成違約,于是將鄧先生告上法庭。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電動汽車的智能系統配備情況對消費者的購買決策具有重大影響。因此,在黃先生與鄧先生的交易中,24萬元的價款理應包含自動輔助駕駛功能。
由于黃先生無法使用該功能,法院認為鄧先生未能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構成違約。最終,法院判決鄧先生賠償黃先生損失8888元。同時,鑒于周先生已經支付了自動輔助駕駛系統前30期的費用,法院與車企進行了溝通協調。車企同意黃先生補足剩余的八期費用8888元后,即可恢復使用輔助駕駛功能。
這一案件不僅揭示了二手車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也提醒了消費者在購買智能網聯電動車時需要更加謹慎地了解車輛的各項功能及其費用情況。同時,對于賣家而言,誠信經營、全面披露車輛信息也是避免法律糾紛的關鍵。
該案件還引發了關于智能網聯電動車輔助駕駛功能付費模式的討論。隨著技術的進步和市場的變化,如何平衡消費者的權益和企業的利益,將是未來需要深入探討的問題。
在此案件中,法院的判決不僅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為類似的二手車交易糾紛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它提醒我們,在交易過程中,雙方都應該秉持誠信原則,充分溝通、明確責任,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同時,對于車企而言,如何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使用權,也是提升其品牌形象和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方面。希望未來能夠有更多的政策和措施出臺,以保障智能網聯電動車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