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車主在網絡上發帖維權,她的車輛在一場地下車庫的火災中遭受了嚴重損失,而這場火災的起火點并非她的車輛,但對方保險公司卻拒絕賠償。
據了解,這起事故發生在11月27日,當時小區地下車庫的一輛電動車突發自燃,火勢迅速蔓延,導致多輛汽車受損,其中就包括這位車主的大眾ID.3電動車。事故后,她的車輛幾乎被燒成了空殼,損失慘重。
初步判斷中,大家曾誤以為起火的是大眾ID.3,但消防救援大隊隨后的火災事故認定書揭示了真相。經過兩小時的燃燒,大眾ID.3的電池竟然完好無損,這表明起火原因并非來自這輛車。實際上,起火是由于旁邊另一輛電動車的電池自燃引起的。
車主在得知真相后,立即與對方車主進行了溝通,但得到的回復卻是對方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同時,對方車輛的制造商也尚未表態,雙方似乎都在推卸責任。
面對這一困境,車主感到十分無助。她表示,臨近春節,家里還有小孩需要乘坐車輛回老家,但現在車輛已經無法使用,也不知道應該向誰索賠。
新能源汽車自燃并引發其他車輛受損的事件近年來時有發生。一旦發生此類事故,賠償問題往往變得異常復雜。保險公司和車企之間常常互相推諉,導致車主難以獲得應有的賠償。
有業內專家指出,如果自燃是由于車輛本身的質量問題,如電池缺陷或其他制造問題引起的,那么責任應由車輛制造商承擔。車主有權向制造商索賠,要求賠償所有損失。然而,如果不能明確證明車輛自燃是由質量問題導致的,那么車主可能需要使用自己的三責險額度來賠償其他受損車主。
鑒于電動車起火可能導致的損失較大,專家建議新能源車主在購買三者險時,盡量選擇較高的額度,以應對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