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局近日公布新規定,針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飛行動態數據報送提出明確要求。根據規定,無論是輕型、小型、中型還是大型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運行過程中都必須向無人駕駛航空器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平臺(簡稱UOM)實時報送飛行動態數據,且該報送功能在飛行期間不得關閉。
此項新規定旨在加強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監管,確保飛行活動的安全和可追溯性。規定中明確,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運行人需承擔確保數據報送的責任,而制造方則需保證其生產的輕型和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具備按規定向UOM報送數據的能力。
規定還指出,向UOM報送飛行動態數據應遵循《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務系統數據接口規范》(MH/T 4053)的標準接口。這一標準的執行將有助于實現數據的統一管理和高效利用。
隨著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廣泛應用,對其進行有效監管已成為行業發展的重要課題。此次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的新規定,將為提升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飛行安全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