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職務侵占案作出終審判決,被告人游某某因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100萬元,同時責令其歸還侵占的公司資金及網絡賬號。據悉,游某某曾以“浪胃仙IP創始人”自居,并在擔任公司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資金高達400余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游某某在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期間,通過收款不入賬、虛構支出等手段,將“浪胃仙”相關業務收入轉至個人及親友賬戶,用于個人消費和購房等。游某某在被公司解聘后,還偽造協議拒絕交出網絡賬號,并繼續利用該賬號進行個人商業活動。
“浪胃仙”賬號已停更半年有余,最后一次更新停留在今年3月20日,盡管如此,其粉絲數量仍高達2761.7萬。此前,游絮曾以“浪胃仙IP創始人”的身份公開指責浪胃仙本人帶領團隊另起爐灶。
對此,浪胃仙則重新注冊了“真的浪胃仙”賬號,反指游絮欺騙了自己、粉絲以及公司,雙方之間的紛爭一度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目前,“真的浪胃仙”賬號已吸引443.6萬粉絲關注。
隨著游絮因職務侵占罪被捕,事件逐漸明朗。2023年12月10日,原“浪胃仙”賬號運營公司天權星傳媒的相關負責人在賬號上連發數條視頻,詳細揭露了游絮欺詐公司的全過程。
而在不久前的12月18日,浪胃仙本人宣布已成功奪回原短視頻賬號,并表示將在未來有機會與粉絲分享自己的更多故事。這一消息無疑為這場持續了數月的紛爭畫上了句號。
此次事件不僅揭示了網絡紅人背后的利益糾葛,也為公眾敲響了警鐘,提醒大家在追求網絡名利的同時,更應堅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