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絡表演行業迎來了一項重要變革,一項針對主播職業能力的劃分要求團體標準正式面世。這一標準的出臺,標志著網絡直播與短視頻領域步入了一個更為規范化的時代。
在這套體系中,職業主播被細致劃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層次。初級主播需掌握基礎設備操作,熟悉平臺規則,并具備一定的互動能力;中級主播則需能夠獨立完成高質量的內容創作,并擁有管理千人規模直播間的實踐經驗;而高級主播,則需參與行業標準的制定,具備萬人級別直播間的管理能力,并擁有參與國家級活動的豐富經驗。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標準不僅關注主播的專業技能,還首次構建了一個涵蓋知識、技能和品德的全面評價模型。在知識體系方面,主播需掌握法律法規、專業技能以及藝術理論等多方面知識;技能要求則涵蓋了表演、營銷、心理等12項核心能力。品德信用也成為評價的重要一環,標準中明確提出了“一票否決”機制,對于嚴重違法失信的主播,將不得參與評價,同時,未成年人保護和誠信記錄也被納入考評范圍。
行業相關機構表示,對于在職業能力評價中表現優異的主播,將進一步引導直播平臺和MCN機構提供分級資源扶持。主播通過資質認證后,將有機會獲得商業合作的優先權,從而形成一個多方協同、共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合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