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正式公布了《成都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服務實施意見》的最新動態,該意見將于2025年1月19日正式生效執行。其中,最為引人注目的內容是成都市將不鼓勵共享電單車的發展。
據了解,共享電單車與共享單車在服務模式及功能上高度相似,主要服務于市民的短距離出行以及公共交通的接駁換乘。數據顯示,共享電單車的平均騎行距離為2.1公里,與共享單車的1.5公里相去不遠,兩者在出行方式上呈現出明顯的同質化特征。共享電單車在功能和用途上也無法大規模替代私人自用的電動自行車。
更重要的是,共享電單車因其自重較大、行駛速度較快,引發了一系列安全問題。例如,未成年人掃碼騎行、騎行時不佩戴頭盔、違規載人以及亂停亂放等現象頻發,給城市交通帶來了不小的安全隱患和風險。針對這些問題,成都市相關部門進行了深入評估。
評估結果顯示,目前成都市內的100.8萬輛共享單車已經能夠滿足市民的總體騎行需求。鑒于共享電單車與共享單車的高度同質化,成都市認為沒有必要再發展共享電單車,因此做出了不鼓勵其發展的決定。這一決策不僅是對城市交通安全的考量,也是對現有共享單車資源的合理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市的這一做法并非孤例。在此之前,北京、廣州等多個城市也已經明確表示不發展共享電單車。這些城市在面對共享電單車帶來的安全挑戰和同質化競爭時,均采取了相似的謹慎態度。
成都市的這一決策,無疑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參考。在保障市民出行需求的同時,如何更好地平衡城市交通的安全與效率,將是未來城市規劃和管理中需要不斷探索和解決的問題。